達邦地區都更案
達邦都更案之爭議
嚴時期(民國71年)研訂定之「達邦地區都市計畫」,長年為部落族人所抗拒,經去
(101)年重提「達邦都更計畫」案,並公告徵求意見,於本(102)年1月8日於達邦部落說
明會中,受族人一致強烈反對,威權政府時期,不符民意基楚之「達邦村都市計畫」應
予癈止,重作研議。
阿里山鄒族達邦大社係以傳統文化為導向之部群,為高度保守之原住民部落,古巴、
祭屋為鄒族族群之核心支柱,鄒族族人視較個人生命為重要之神聖場域;該計晝中完全
未見其用詞,且於社更圖示中,強勢及專業之傲慢表露無遺,大刀一揮,切割聖地、祭
屋毀之,僅迎合漢族觀點及專家學者理想型之「整体美觀」設計,完全漠視部落在地文
化、民情習俗及鄒族人之心理感受。
阿里山鄒族祭典文化,於100年政府正式核列屬國家級無形文化資產,因部落之任何社
區規劃,必將直接衝繫鄒族大社傳統文化、生活秩序及影響國家文化資產;又政府處理
原住民事務,皆謹請 放下身段,深入瞭解各標的族群異質性,並以在地族人需求層次
作為施政依歸;目前阿里山鄒族部落,除基楚維生系統外,迫切需求者諸如:族語及文
化復振、族群延續(未來願景)、生態環境保育及觀光、達邦危樓國民住宅及文化中心之
營運…等,政府所應併同關注。
鄒族核心部落,係恪尊循傳統對山林之尊重,以國土保育及部落永續經營為祖訓,族
人深信唯部落文化、生態,始可務實並永續觀光發展產業;而非公部門採以「觀光帶領
文化」美麗謊言,故僅為政府之「觀光倍增」政策,而漠視原住民文化,則屬殺雞取
卵、急功近利、不負責任之在位政策,瀝瀝可證者,原屬原住民主要部落之清境、霧
社、復興、巴陵、梨山…等為屬政府謬誤政策之產物,傳統部落文化、族語、生態皆
毀,毫無抗拒能力、又信賴政府之原住民族人,流離失所應所愓之,故政府於鄒族核心
區推展觀光,應調整為符合鄒族人期望之「文化引領觀光」漸進策略,俾達永續共贏之
目的,故以外力主導、欠缺民意,刻正研議中之猛烈藥方「達邦都更」案,族人視為將
毀族滅鄒之洪水猛獸,其將更成誘使外力,競相入境蠶食之高度因子,慘害單純之部落
族人售屋、賣地及迫使遷離,加速部落瓦,誠可明鑑,故應予中止。
未來任何影響鄒族核心部落之議案,應以當地民意之期望為主軸,除應充分尊重二大
社古巴協會及社區協會之意見外,應並尊重國家文化及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文化部及原
民會)參與研議及決策;威權政府時期,欠缺民意基楚之「達邦村都市計畫」應予癈
止,重作研議;套用部落社區名實不符之「都市」計畫用詞,應併作檢討。吳新光
2013年1月7日 20:37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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