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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族無言的納喊----

  對高山、溪澗執存崇仰敬畏、虔誠戒慎之心,視大地母、與大自然為伍之山林子民,相較現代文明社會確有懸殊的時代差距。高山原住民封溪護魚之生態保育觀念遠古流傳,如百來年鄒族人對河川、山林均世襲協議族氏間漁澇河段,及狩獵固定勢力範圍,彼此嚴守分際,和睦相處,對之保育更具極積正面作用。68年底吾曾同九名鄒族人全程參與貫穿中央山胍(即自花蓮里市經卓樂、瓦拉米、大分、八通關、玉山北北峰下至塔塔加)之新中橫公路高山測量工作,曾對此可能為山區便捷之交通寄以厚望,但鄒族人也意識到文明產物終將超乎環境極限的臨界點,腐蝕山林殆盡,潛藏著竭澤而漁的極端危機。生態與文明權橫下,為使祖先所留下之青翠山林、珍貴自然資源永續常存,測量結束,家父與達邦部落頭目、蓍老商議後,毅然反對歷經艱險、引以為傲的成果,而全面支持推動「玉山國家公園」的設置計畫,此乃鄒族人悍衛大自然決心之例。高山原住民對山林之相互依存與情感,絕非假借其名略奪大自然資源,為官求財過客心態,而是將之視為族人生命之部分,山老鼠、集体盜獵、採重機械使鄒族原住民保留區開腸破肚植荼,僅為拙劣國家經濟策下之必然產物。

政府德政開通阿里山鄉達邦、里佳..等部落公路,鄒族人心存無限感恩,唯政府似欠缺週延配套措施,未慎酌考量少數民族獨特歷史文化背景,及傳統思想價值体系,且成了鄒族人的夢厭,不但打亂部落固有傳統文化與思維模式,急速導引高山原住民自「農業早期社會時期」,跳過大漢民族近數百年來的「商業社會」直接三級跳入「現代科技社會」,對絕然不同層次的生活領域,讓吾族難逃萬劫不復的宿命與悲情,原住民的矛盾與恐慌誠可理解,實為執政者所當省思。

阿里山鄉里佳部落持槍護魚事件、達邦汪頭目蜂蜜事件、數度漢民唆使他人直驅鄒區毆人致傷等,環顧皆然如:「原住民居家庭院裁植奇花異木、屋內陳列物品任意隨手取之、驅車明目張瞻採取原住民保留地山產物,威脅利誘、予取予求、為商業行為集團式之公然溪澗毒魚(尤其對特定溪流黑鰻採略奪性毀滅性手法,水中無一生物幸免,原住民仍不厭其煩的魚苗殖生)、電魚、狩獵及現代化裝備牛樟林、紅豆杉等,原住民人人自危不敢也不能表示意見,否則即遭外地勢力恐嚇、報復..等」,鄒人感嘆與無奈,此乃強勢族群霸權優越心態,對少數文化不夠尊重之冰山一角,可笑的是外界報導均必強化為「原住民」之不法行為,充分暴露漠視、歧視所造成不法蹤容與執法不當。

大環境變遷鄒族年青一代習得目光短淺、唯利是圖的現代文明文化後,難保永屈從於漸行式微傳統部落制約而不以其治其人之道而還治其人身,及趨使部落強烈的自保、自治訴求,實為曾蒙受政治陰影身歷其境的老一輩所憂心。

  鄒族無文字亦無明文法規,數百年來僅以族氏嚴密之道德倫常,維持族氏及人際間之互動關係,絕少發生社會問題。出不閉戶之時期終決於對外交通之開通,便利交通應可為山區挹注新生機,預期帶來美好的願景,然現實與理想總有若干之差距,現今鄒族人無奈的自我倜侃:吾等原始人所要防備的除野生動物外,且是來自外地的「極少數」不似文明人作為的文明人。真希望政府當局指示我鄒族人應如何待之,論法不務實,因法聊備一格亦付諸闕如,且法威不及山林,況知法之人才會入山犯法,常酷到不是皇親國戚即是黑道弟兄,使我們這些守法的野蠻人惶恐渡日,諸如最常發生者,有心人驅車入山找目標,之後數人快速完作偷竊任務;若時運不佳為主人查覺,其人多及有傢伙,僅能視而不見,任其揚長而去。若原住民發現現行犯,應如何處理之議題?文明的專家學者必以「報警處理」回應,現行法令亦為是,唯敢從事不法者似非讀書人所言,要其立正站好,不如肯求其協尋迷路而失踨的警察;實務上為原住民至始至今之痛,執政當局高官無從体會。其就像中共攻打台灣,台灣向美國求援(緩不濟急),打完了美國也僅能以「致表遺憾」收場。請讀者朋友們,能否提供法令以外之良策以茲因應?或就讓原住民與山老鼠相依為命,至少其遠較公部門可愛,其會小心翼翼的不會傷到鄒族人之山葵園-「相互尊重」

  鄉公所等政府機關極為盡職一再宣導對外地訪客要有禮節、要熱忱、..等,別讓外地文明人恥笑,己慣承受制約完全順化的鄒族人必全力配合。但少數文明人士,極盡凸顯其高人一等之強勢優質文化或無情批評、辱罵、不雅稱謂等,不錯!原住民沒有文明人聰慧才智,同樣平地朋友不全然兼具原住民對大自然基本之常識,(文明人引以為傲的學歷不過是曾經學習的過程,絕不是現在所擁有的智慧、知識,況時下急功近利、媚俗文化、笑貪不笑娼之大環境下,未必真能反應人性的光明面與道德良知或..止於至善。實則名、利對居住高山原住民並無實益也毫無意義,所關注僅止於彼此尊重、真誠的友誼及生活上的安定、安全而己),是故文明人對不同文化,更應存起碼的包容心與尊重之心。

誠如鄒族耆老的回憶,日本人威權但起碼生活安定,無安全欵慮;現代物質充裕但...「如果我再次選擇,我仍必會選擇與外隔絕的原始生活」,耆老之「無言的吶喊」。

  當一個強勢族群統治少數族群,必賴獨立機制以應特殊衍生之需求,及衡酌劣勢者利益最大化的社會正義原則。如果政府無心或無力真心照顧原住民,就請給予渠等適度的空間,在政權体制容忍下,就各自特殊環境自訂永續生存基本法則,與適度特定自治空間(必制定比現行更嚴謹並符合現實環境的自治法規),否則僅就現行制度架構僅揀擇特定階層所謂優質文化,毋需三、四十年後原住民文化淪喪,雖達成形式上文化同化之目的,但實質且是環境與人文生態之失衡而遭成無可彌補的歷史缺憾,與不確定性的社會安全問題。

 

 

 

 

    再則阿里山鄒族大都群居山谷「電視三台收視不能看」,較平地未架設天線還差,二十年前之承諾二十年後之今日依然會是不錯的政見哦!奇怪吧!一點都不怪,權力核心是高度近視,廟堂高官是老眼昏花,政治人物當然較健忘,而基層官員心繫無力,只有選舉或有利用價值時才想到,總統大選某組侯選人也提出,但似乎己不再取信於鄒族人,又當權勢盡失後才想為原民服務?公共政策似不應為敢鬧狠鬥的孩子才有糖吃,或僅以經濟效益為唯一考量而不為。當然!執政者公務繁忙,堅居深山己為邊綠化的鄒族人,依然固守樂天知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山林生活,從不抗爭或要求政府應該為他做什麼,但身為出外遊子深感於心不忍,就連鄒族事務,已多為非原住民勢力所能主導,不可思議的位曾文水庫集水區水資源保護區阿里山鄉竟排除在研擬計畫回饋範圍內,此或為處於劣劫基楚所衍生出來的窘境。趟若就如某高官所言:就讓我們遷下山吧!是否讓我們遷移台北西門町?族群失衡與對立?所要的僅為讓我們在我們熟悉的高山環境中安定(安全)生活、亨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在英明政府之輔助及關愛的眼神,山中事務由原住民自理(杜絕外力),有尊嚴的延續族群及文化。側隱之心所使然,僅提作當權者即新政府團隊的思考空間,並歡迎阿扁總統撥冗移尊就駕到台灣光復後中央高層從來沒人敢來的阿里山鄒族根之所在達邦。

前於80年代末,有感鄒族耆老對「日治及國民政府統治」年代,二者情感與感受之披露,及個人當時部落瞭解,於桃園龍潭石門水庫隨筆留存之。吳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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