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原住民薪傳級考試之擬議
分級認證考試為原住民族語政策之重大變革,唯執行上諸多部落族人擬議彙整如后,謹請慎酌參研。
1.族語之薪傳級應以「族群文化能力」為測驗之主軸,其命題應著力各族群各屬文化特性、近消失深層文化層之研究等評測,非在族語能力本身。目前採近似「高級題型評測薪傳級」,必將喪失薪傳考試之實意,因只要具語法結構能力,不必然瞭解族群文化,如語言學家、碩、博士生可輕易考上,而精通族語及文化之部落耆老不懂語法則難如登天(制度不公);另就部落原住民現況剖析,具深厚文化及族語能力之部落耆老者(70才以上)不諳語法結構,具族語書寫及語法結構能力者(50以下旅外族人及專家學者),且不具文化及深厚族語能力(能考上者僅參與命題人員及與其相關人員),故當前尚未具「薪傳師」存在之條件。
2.族語考試應系統性及制度化:為順利教學與測驗接軌,於103年所研製分級認證初級、中級測試題,其為三年後始正式啟用(非103年施實起用),簡淺之初、中級試題,尚需三年後始可執行,高難度之薪傳級豈能草率先予執行。且高級級是語言最高層級,薪傳級者係更高一層次,故必需考取高級級後,始具應考薪傳級之資格,應營造作為原住民族人,學習族語文化之層級制度,逐級自我挑戰。
3.命題參據不成熟:初、中、高級命題,係依據原民會公告之「千詞表」為命題範圍,唯其與部落慣用詞彙具相當落差及根本出入,應送交公所(非送原製作人)召集部落核校,確認無誤後始作命題之參據;原住民族語非若漢學自幼具完整教育,且薪傳級尚無教科書情形下,又屬薪傳深層文化甚多尚待作語彙之補牆,另新創詞、借詞等或各族群內部尚未作整合。故應先輔導各族群作重點教育,至少衡平前述二極端者(專家及耆老),並研擬製作教本,以憑教育研習及未來命題之核心參據,
